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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又有红利,3个月换证时间缩为30天

1月25日,记者从江苏检验检疫局获悉,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新修订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第192号令),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备案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做出相应规定,该规定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新规中主要变化有:一是要求检验检疫机构在备案过程中积极采信第三方认证结果;二是取消限制性规定,企业所在地分支检验检疫机构可以办理备案;三是延长《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有效期,由原来的4年延长为5年;四是缩短办理时限,将企业换证所需时间由3个月缩短为30天;五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确定不同的监督检查方式,并根据监督检查结果进行动态调整;六是实施监管联动,进一步明确备案企业信息公布渠道,以及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的通报要求等;七是要求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建立实施食品防护计划。

“新规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可以采信第三方认证结果,出口备案证明有效期原来的4年延长为5年,将企业换证所需时间由3个月缩短为30天等一系列举措,都是替企业考虑,节省了时间。”江苏常州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人员说到。2017年江苏口岸共出口食品275274万美金,有膨化食品类、糕点饼干类、鱼油胶囊类、水产品等等,广大食品生产企业在出口前,要及时了解出口备案新规,确保食品顺利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