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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推十三大行动,保障母婴安全和儿童健康

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推动落实,母婴安全和儿童健康,需要得到进一步的保障。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母婴安全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健康儿童行动计划(2018-2020年)》,旨在切实保障母婴安全,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根据上述两份《行动计划》的目标,到2020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8/10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5‰和9.5‰以下。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2017年,全国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6.8‰和9.1‰,已达到上述目标,但孕产妇死亡率为19.6/10万,与上述目标仍有一定差距。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2018-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这段时间与全面落实两孩政策效应持续显现期叠加,妇幼健康工作既要补齐长期来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短板,又要不断满足妇女儿童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和挑战。

妇幼健康工作的“一体两翼”

2016年1月1日开始,我国全面实施二孩政策。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6年和2017年,我国出生人口分别为1786万人和1723万人。2017年二孩数量上升至883万人,比2016年增加了162万人,二孩占全部出生人口的比重达到51.2%,比2016年提高了11个百分点。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出生人口比上年有所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孩出生数量下降较多,一孩生育率的降低,与女性初育年龄推迟有关。而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高龄产妇仍将变多,随之带来的妊娠风险和婴儿早产等问题不容忽视。

近年来,国家卫健委先后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高龄孕产妇管理服务和临床救治的意见》、《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指导各地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

此次出台的《母婴安全行动计划》,核心为预防和减少孕产妇和婴儿死亡,重点为落实母婴安全保障制度,行动范围为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重点是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妇幼保健院和妇产医院。

在具体举措上,《母婴安全行动计划》提出开展妊娠风险防范、危急重症救治、质量安全提升、专科能力建设、便民优质服务等5大行动,督促医疗机构全面落实母婴安全保障系列文件要求,改善生育全程医疗保健服务,加强医疗机构质量安全,提升产儿科服务能力。

《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则明确开展8方面重点行动,包括儿童健康促进行动、新生儿安全行动、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行动、儿童早期发展行动、儿童营养改善行动、儿童重点疾病防治行动、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善行动、儿童健康科技创新行动。

国家卫健委有关负责人称,两个《行动计划》是新时期妇幼健康工作的一体两翼,相辅相成、互为补充,旨在通过《行动计划》的实施,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要求,保障母婴安全和儿童健康。

“两个《行动计划》相互独立、自成体系,前者立足于保安全,后者侧重于促发展;前者紧紧围绕孕产妇及与分娩过程密切相关的新生儿,后者主要聚焦0-6岁儿童;前者以医疗机构为实施主体,后者以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为实施主体。”该负责人说。

改善医疗卫生服务

改善医疗卫生服务,也是两个《行动计划》中的重点内容。

针对孕妇产检不便,《母婴安全行动计划》中的五大行动之一,即便民优质服务行动,指出要优化诊疗资源配置。如在门诊合理安排B超等设备,增加胎心监护等可穿戴设备,逐步缩短检查等候时间。优化产科诊室布局和服务流程,集中产科门诊、超声检查、胎心监护、采血、尿检、缴费等环节,努力提供“一站式”服务。

另外,推进全面预约诊疗。三级综合医院和三级妇幼保健院的产科预约诊疗率≥70%,产前检查复诊预约率≥90%。在保障危重孕产妇救治的前提下,推广预约住院分娩,对预约孕产妇优先安排住院床位。

《健康儿童行动计划》也提出开展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善行动。内容包括推动儿童医疗卫生改革。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扩大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推进儿科医联体建设,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儿童医疗保健机构。合理调整儿科医疗保健服务价格,推进分级诊疗制度,优先开展儿童家庭签约服务,增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就医格局。

针对儿科医生荒,孩子看病难的问题,文件指出,加强儿童医疗保健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培养和培训力度,提高薪酬待遇,促进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