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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底全国生产煤矿合计产能35.3亿吨

国家能源局3月26日发布2号公告,对我国煤矿产能相关数据进行公示。

截至2018年12月底,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齐全的生产煤矿3373处,产能35.3亿吨/年;已核准(审批)、开工建设煤矿1010处(含生产煤矿同步改建、改造项目64处)、产能10.3亿吨/年,其中已建成、进入联合试运转的煤矿203处,产能3.7亿吨/年。

其中,新增产能集中在山西省,据统计,山西省累计新增产能18002万吨/年,在淘汰落后产能之后,通过产能置换,让煤炭生产供应可以满足市场需求。

公告强调,各类煤矿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监管和社会公众监督,不得批小建大、超能力生产。

尚不具备公告条件的煤矿应抓紧完善相关手续,按规定要求公告煤矿产能信息;因证照过期原因取消公告的煤矿,应及时办理证照延期手续;因列入关闭计划取消公告的煤矿,应按计划关闭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