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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进一步制度化

为深化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和电力市场化,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于日前联合印发《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以进一步提高成本监审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助推电网企业加强内部管理、降本增效。

新《办法》主要在3个方面进行了完善。一是强化成本监审约束和激励作用,对电网企业部分输配电成本项目实行费用上限控制;明确对电网企业未实际投入使用、未达到规划目标、重复建设等输配电资产及成本费用不列入输配电成本,引导企业合理有效投资,减少盲目投资;对企业重大内部关联方交易费用开展延伸审核,提高垄断环节成本的社会公允性。二是细化成本监审审核方法,明确不得计入输配电成本的项目,细化输配电定价成本分类、界限及审核方法,增加分电压等级核定有关规定等,进一步提升成本监审操作性。三是规范成本监审程序要求,进一步明确经营者配合责任及义务,增加对信息报送要求、程序,以及失信惩戒等规定,提高报送信息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