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站发布关于《深圳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实施方案(2019-2021)》(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根据征求意见稿,2019-2021年期间,深圳市每年安排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助资金9375万元,其中,各区财政共承担6250万元,市财政安排3125万元。
“生活垃圾分类好家庭”资金补助为2000元;“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资金补助为1000元。“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或主管部门领导)、经办人分别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不占用各区积极个人名额),给予补助资金1000元/人。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按照10万元/1000户的标准补助,不足1000户的,每减少100户,补助资金减少5%,超过1000户的,每增加100户,补助资金增加5%,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
据悉,每年的奖励名额安排为:家庭名额5000个,个人名额1000个,住宅区名额500个,单位不限定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