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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监管新政实施

10月1日,海关总署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监管制度新政正式实施。这次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取消首次进口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管理,将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作为食品检验项目加以监管。

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提高口岸通关效率的又一重磅改革措施,新政不仅为企业减轻了负担,也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大了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保障进口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

记者发现,本次改革简化了事前、事中监管,强调进口商应当提升自身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承诺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在进口通关环节简化了应提交的申报材料,对进口食品标签采用抽查的方式实施监管;同时,海关监管职能也在事后监管方面进行强化,规定海关“收到相关部门通报或消费者举报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涉嫌违法的,一经核实确认,将依法严肃处理”。

可以看出,新政在于进一步落实进口商的主体责任,对标签合格性实施自审并负责。如果食品标签和安全检验项目没有被海关总署相关系统抽中查验,通关可以实现“秒放”。

对此,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监管新政实施后,对于合法合规的进口食品经营者,将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降低通关制度性成本,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而对于违法者,将采用“最严厉的处罚”增强法律的威慑力,保障进口食品安全;对于消费者,保障了其对进口食品安全实施监督权利,一旦发现问题可以直接向有关部门举报。

“进口预包装食品没有抽中检验的并不代表海关不再进行后续监管,对海关放行后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海关稽核部门可以按相关规定对进口商展开核查。此外,进入国内流通环节之后,进口商依然处于市场监管部门检查、消费者投诉等监督下,若查证属实将依法进行处置。”天津海关相关人士说。

此外,与原监管模式相比,10月1日后,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同时引入实验室检验,被抽中现场查验或实验室检验的,进口商应当向海关人员提交其合格证明材料及标签资料等。引入实验室检验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标签检验的权威性与一致性,这些实验室标签检验资质均经过CNAS认证,其标签检验的业务水平与人员专业性能够为企业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伴随生活水平提高和消费结构升级步伐加快,越来越多的进口商品进入国内市场,丰富了人们的餐桌选择。以太原海关统计数据为例,上半年山西省进口食品包括葡萄酒、饼干等共8批次,货值10.2万美元。与此同时,目前我国进口预包装食品未加贴中文标签现象仍然存在,并占有相当的比例,但食品在进口前应加贴合格的中文标签是大势所趋,许多进口企业表示监管新政实施后更主动地行使主体责任,完成标签提前加贴工作。

根据海关总署要求,尚未加贴中文标签的食品可在海关监管下进行标签整改,整改合格后准予进口,但对于进口婴幼儿配方食品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另行加贴。新政规定,对未加贴中文标签的货物整改的,需企业向现场海关提出技术整改申请,在海关指定或认可的场所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企业向原现场海关申请重新检验,海关按原布控内容实验查验,合格后放行,故通关流程相对会增长,所以也需要保质期较短食品的进口商格外注意。

监管部门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进口食品需要认清中文标签七大要素:商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进口商/经销商/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原产国以及贮存条件。中文标签内容齐全的才合格,不齐全或没有中文标签,均为不合格。

为确保新政顺利实施,口岸监管部门已提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南京海关从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内部培训力度和做好实验室技术储备三方面着手。面向进口食品企业采用集中培训、案例分析、送法上门等方式开展政策宣讲,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对消费者普及选购进口食品注意事项,特别是进口食品标签的辨别常识;对于在关区一线关员和实验室检测人员,开展食品标签检验政策学习和技能培训,确保过硬的标签检验能力;提前开展实验室检验项目扩项,目前该关区两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已获得标签检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