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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聚焦6大重点任务,2020年VOCs排放量下降960吨

到2020年,建立健全VOCs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VOCs排放量下降10%的目标任务。这是2019年6月26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提出的目标。

在此背景下,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于近日发布《黑龙江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简称“方案”),内容分为四章,涉及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要求。

《方案》以2020年为节点,明确目标为完成VOCs排放量下降960吨的目标任务,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计划按照推进源头替代、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和深入实施精细化管控的思路推进。

由于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产生的 VOCs 占比较大,一般为有组织排放,浓度高,所以在治理时会作为重点。另一方面,VOCs的种类繁多,性质各异,排放条件多样,在不同的行业、不同的工艺条件下需要采用不同的治理技术,治理难度也相对较大。

《方案》中对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和工业园区与产业集群综合治理提出了治理指南,具体如何实施呢?

石化行业VOCs综合治理:

行业:石油炼制及有机化学品、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合成橡胶等行业

措施:加强密封点泄露;废水、循环水系统VOCs收集与处理;进一步加大挥发性储罐和有机液体装卸采取末端治理措施的;深化工艺废气VOCs治理,鼓励企业将含VOCs废气送工艺加热炉、锅炉等直接燃烧处理,酸性水罐尾气应收集处理,重点区域延迟焦化装置实施密闭除焦(含冷焦水和切焦水密闭)改造。

化工行业VOCs综合治理:

行业:制药、农药、煤化工(含现代煤化工、炼焦、合成氨等)、涂料、油墨、胶粘剂、橡胶和塑料制品等行业

措施:积极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或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加快工艺改进和产品升级;对进出料、物料输送、搅拌、固液分离、干燥、灌装等过程,采取密闭化措施;严格控制储存和装卸过程VOCs排放;实施废气分类收集处理,优先选用冷凝、吸附再生等回收技术;加强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控制,尤其是退料、吹扫、清洗等过程,开停车、检维修等非正常工况VOCs治理操作规程。

工业涂装VOCs综合治理:

行业:汽车、家具、集装箱、电子产品、工程机械等行业

措施:强化源头控制,不同行业根据情况可使用粉末、水性、高固体分、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汽车制造整车生产、汽车金属零配件企业、木质家具、板式家具、工程机械制造和电子产品制造制造要加快推广紧凑式涂装工艺、先进涂装技术和设备;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原则上涂料、稀释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应密闭存储,调配、使用、回收等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等输送。

包装印刷行业VOCs综合治理:

措施:重点推进塑料软包装印刷、印铁制罐等VOCs治理,从源头控制,鼓励使用水性油墨、水性涂料等,实施胶印、柔印等技术改造;加强油墨、稀释剂、胶粘剂、涂布液、清洗剂等含VOCs物料储存、调配、输送、使用等工艺环节VOCs无组织逸散控制;包装印刷企业印刷、干式复合等VOCs排放工序,宜采用吸附浓缩+冷凝回收、吸附浓缩+燃烧、减风增浓+燃烧等高效处理技术。

油品储运销VOCs综合治理:

措施:深化加油站油气回收工作,规范油气回收设施运行,加强加油枪气液比、系统密闭性及管线液阻等检查;推进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汽油、航空煤油、原油以及真实蒸气压小于76.6 kPa的石脑油应采用浮顶罐储存;加快推进油品收发过程排放的油气收集处理,包括回收系统接口泄漏检测、油罐车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和油气回收气动阀门密闭性等。

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VOCs综合治理:

措施:强化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统一管理,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引导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整体升级;加快推进重点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环境空气质量VOCs监测工作,有条件的开展走航监测、网格化监测以及溯源分析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