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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咸宁市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重点工作目标

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重点工作目标的复函近日公布,咸宁市城市污水处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重点工作目标如下:

一、到2019年底前,城区生活污水处理集中收集率不低于43%,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加权平均浓度不低于60mg/L。

二、到2020年底前,城区生活污水处理集中收集率不低于50%,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加权平均浓度不低于70mg/L;基本消除城区黑臭水体。

三、到2021年底前,城区生活污水处理集中收集率不低于57%,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加权平均浓度不低于80mg/L。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