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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船舶制造月度报告:一季度全国三大造船指标两增一降,造船三大指标国际市场份额保持稳定

报告摘要

一季度全国三大造船指标两增一降

2021年1-3月,世界经济逐步走出低谷,集装箱船运输市场率先回升,全球新船订单出现补偿性反弹。我国造船企业完工量和新承接订单量同比大幅增长,手持订单量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但受原材料价格过快上涨的影响,重点监测企业生产经营仍面临较大挑战。1-3月,全国造船完工979万载重吨,同比增长39.8%。承接新船订单1720万载重吨,同比增长251.7%。3月底,手持船舶订单7848万载重吨,同比下降1.4%,比2020年底增长10.4%。

造船三大指标国际市场份额保持稳定

1-3月,我国造船完工量、新接订单量、手持订单量分别占世界市场份额的43.4%、47.4%和44.6%。

船舶企业收入增长

1-3月,75家重点监测船舶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30亿元,同比增长21.6%;利润总额1.1亿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

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作为中国第一部流域法律,《长江保护法》中不少内容都与船海业高度相关,部分条款将直接影响沿江船企的生产、内河航运企业的运营,对我国内河船舶绿色化、标准化发展也将带来重要影响。

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将重点服务船舶行业

3月15日,商务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联合印发《进一步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加快商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有利于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国内外市场联通互促,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利用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等重点服务船舶等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