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2021年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和《2021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有关规定,近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2021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有关事项。
公告显示,持有2021年小麦、玉米、大米、棉花、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最终用户,当年未就全部配额数量签订进口合同,或已签订进口合同但预计年底前无法从始发港出运的,均应将其持有的关税配额量中未完成或不能完成的部分于9月15日前交还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将对交还的配额进行再分配;对9月15日前没有交还且年底前未充分使用配额的最终用户,发改委、商务部在分配下一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时对相应品种按比例扣减。
公告明确,小麦、玉米、大米、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的再分配,由国家发改委同商务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由商务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