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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意见推进夜间旅游发展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夜间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山东将推动各市及具备条件的县(市、区)至少形成1个至2个与区域商圈发展相融合、具有较强辐射带动功能的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一批夜间旅游优质项目,推出一批夜间旅游产品,形成一批夜间旅游发展示范城市,打造一批活动丰富、吸引力强的夜间旅游景区。到2022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富有活力的夜间旅游发展格局。

《实施意见》明确,山东将延长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工人文化宫和影剧院、音乐厅、体育馆等文体设施开放时间,鼓励开发“文博奇妙夜”、文艺演出、健身康养、体育赛事等夜间体验项目,打造夜间消费“文化IP”。山东还计划依托老城区、老商埠区和特色街区等开辟美食一条街、酒吧一条街,开展美食文化展示和体验。持续开展“到山东不得不品尝的100种美食”评选和推介活动,培育一批特色美食街区、鲁菜特色餐饮企业、地方名小吃品牌店,引导餐饮企业延长营业时间。

根据《实施意见》,山东将推动公交线路与夜间旅游景区之间的交通对接,提升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及周边动态交通组织管理水平,强化各种交通方式的无缝对接和高效衔接,消除“最后一公里”困扰。同时,放宽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夜间特定时段相关摆卖管制,在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组织夜市试点,引导特定区域夜市规范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