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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国化肥行业进口严格受限而出口政策宽松

2020年12月发布的《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提到“对尿素、复合肥、磷酸氢铵3种化肥的配额税率继续实施1%的进口暂定税率”,目前化肥出口税率继续保持0关税,整体来看国内对化肥出口实施较为宽松的鼓励性政策,有助于中国化肥企业开展对外业务、化解化肥尿素产能过剩的问题。

全部进出口规模有所下降

从进出口金额规模来看,根据中国石油与化学工业联合会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化肥产品进出口总额为108.78亿美元,实现贸易顺差38.02亿美元;2020年1-11月,中国化肥产品进出口总额为88.17亿美元,实现贸易顺差33.21亿美元。

从进出口数量规模来看,根据中国石油与化学工业联合会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化肥产品进口2773.72万吨(实物量),出口1115.33万吨(实物量);2020年1-11月,中国化肥产品进口2626.29万吨(实物量),出口1003.55万吨(实物量)。整体来看,2020年1-11月份中国化肥进、出口规模都呈现不同程度的下降趋势。

钾肥占据主要进口份额

从进口产品结构来看,根据海关总署数据,20201-11月“矿物钾肥及化学钾肥”(税则号:3104)为中国化肥行业的主要进口产品(从进口金额来看),进口额为20.42亿美元,占总进口额的比重为74.8%;位列第二的产品是含氮、磷、钾中两种或三种肥效元素的矿物肥料或化学肥料;

其他肥料;制成片及类似形状或每包毛重不超过10千克的本章各项货品(税则号:3105),进口额为6.53亿美元,占进口总额的比重为23.9%。由于国内钾盐资源稀缺,进口钾肥占据主要份额。

复合肥、氮肥占据主要出口份额

从出口产品结构来看,根据海关总署数据,20201-11月“含氮、磷、钾中两种或三种肥效元素的矿物肥料或化学肥料;其他肥料;制成片及类似形状或每包毛重不超过10千克的本章各项货品”(税则号:3105)为中国化肥行业的主要出口产品(从出口金额来看),出口额为30.90亿美元,占总出口额的比重为52.2%;位列第二的产品是“矿物氮肥及化学氮肥”(税则号:3102),出口额为23.27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比重为39.3%。

出口政策宽松而进口严格限制

肥料行业作为重要的支农行业,无疑会受到国际粮价和国家“三农”政策的重大影响。同时由于化肥是涉农产品,政府的相关政策对行业出口的影响也较大。

在出口方面,为落实国务院支持加工贸易稳定发展的决定,2020年11月7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公告,将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以及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199个产品剔除。

其中,涉及化肥类货物共30个商品编码,24种化肥恢复为允许加工贸易方式进出口,6种含有硝酸铵成分的化肥恢复为允许加工贸易方式出口(仍禁止加工贸易方式进口)。随着政策层面对化肥出口市场管制稍有缓解,我国化肥制造行业出口前景将有所好转。

在进口方面,2020年10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制定了《2021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总量、分配原则及相关程序》,规定了2021年我国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总量为1365万吨。

其中,尿素330万吨;磷酸二铵690万吨;复合肥345万吨。近几年我国肥料行业进口配额总额均保持在1365万吨,其中磷酸二铵进口配额量最大。

整体来看,国内对化肥进口限制严格,对出口实施较为宽松的鼓励性政策,有助于中国化肥企业开展对外业务、化解化肥尿素产能过剩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