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运行平稳
2024年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运行平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额均呈现增长态势,价格指数保持平稳。
2024年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
2024年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为46.3亿元,同比增长2.4%。其中,商品住宅投资额为29.9亿元,同比下降8.0%。
2024年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保持平稳
2024年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同比下降0.5%。2024年1-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2.4%;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2.8%。2024年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2.3%,环比持平;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2.0%,环比上涨0.8%。
2024年3月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余额4.9万亿元
2024年1-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融运行总体平稳。3月末,全区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余额4.9万亿元,同比增长9.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8个百分点;全区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3.2万亿元,增速9.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7个百分点。从总量上看,社会融资规模保持较高增速,各项贷款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024年1-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行业寄递业务量同比增长9.6%
2024年1-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行业寄递业务量完成21290.4万件,同比增长9.6%。其中,快递业务量完成8555.6万件,同比增长30.2%。
2024年1-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同比下降29.4%
2024年1-3月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368.9亿元,同比下降29.4%。
2024年1-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原煤产量同比增长7.6%
2024年1-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原煤产量1.2亿吨,同比增长7.6%,其中:3月当月同比增长10.2%;原煤生产企业销售量增长7.2%,3月底期末库存较年初下降3.3%。
2024年1-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网售电量破500亿千瓦时
2024年1-3月,新疆电网售电量达到543.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2%,售电规模位居西北五省区电网首位,新疆经济显现强劲、可持续发展态势,取得“开门红”。
2024年1-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贸进出口总值963.3亿元
据乌鲁木齐海关统计,2024年1-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贸进出口总值936.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2.7%,高出全国增速37.7个百分点,增速居全国第2位。3月当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贸进出口总值299.5亿元,增长27.3%,高出全国增速28.6个百分点,连续29个月保持正增长。
2024年1-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下降0.4%
2024年1-3月,经国家统计局审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56.7亿元,同比下降0.4%,增速低于上年同期5.5个百分点,低于国家5.1个百分点。全区限额以上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51.3亿元,同比下降2.7%,低于上年同期8.0个百分点。
2024年1-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商引资引进区外到位资金1329.2亿元
2024年1-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落实执行招商引资项目1351个,引进区外到位资金1329.2亿元。
2024年1-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投运的新型储能平均等效充放电次数141次
根据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调度数据,1-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投运的新型储能平均等效充放电次数141次,按照电化学储能85%电能量转换率折算,基本可满足单日“一充一放”,平均利用小时数达471小时。
2024年1-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546.1亿元
2024年1-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稳步推进,四大板块完成4452个标段,交易额546.1亿元。区本级四大板块交易数431个,交易额195.2亿元,全流程电子化率达80%。
2024年1-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通行车辆增长19.8%
2024年1-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通行车辆58.5万辆次,同比增长19.8%,免征“绿色通道”车辆通行费1.8亿元,同比增长22.8%。
2024年1-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接待游客4101.3万人次
得益于休闲度假市场持续旺盛的需求,以及春节假期出游热情全面释放所带来的强劲推动力,2024年1-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接待游客4101.3万人次,同比增长15.9%;实现旅游收入437.4亿元,同比增长53.8%,量利齐旺,文旅市场夺得首季“开门红”。
《自治区地方成品粮储备管理办法(试行)》出台
为加强新疆地方成品储备粮管理,确保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常储常新、调运高效,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4月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出台《自治区地方成品粮储备管理办法(试行)》,自2024年6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