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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促进贵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印发

7月18日,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贵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包括发放购房消费券、鼓励商品住房“以旧换新”、调整优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公积金贷款支持、推进存量商品房去化、推进存量土地去化等十二个方面的内容。

在发放购房消费券方面,通知提出,对政策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于2025年3月31日前缴纳契税的居民家庭,购房人持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契税完税凭证到属地政府(管委会)指定单位申领消费券。各区(市、县)、开发区按照实际缴纳契税的50%为标准发放消费券。消费券可定向用于家具厨卫、家电、家装以及商场超市等消费支出。

在调整优化住房信贷政策方面,执行取消首套住房和第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政策,首套、第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分别调整为不低于15%、25%。

推进存量商品房去化方面,鼓励按照“以需定购”原则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大力推行“房票”安置,加快推进未建成交付安置房清零。

同时,支持非住宅存量用房,以栋或相对独立部分为单位,向属地政府申请改造为酒店式写字楼、酒店式公寓等新兴业态。

鼓励利用存量商业、办公用房发展科研、养老、文化等产业,可享受在5年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支持政策,过渡期满依法按新用途办理用地手续。此外,支持企业购买存量公寓作为保障性住房。

通知还提到,推进项目风险化解,通过公益性公建配套设施不计容、取消保障性住房配建等措施,“一项目一策”推进风险化解。属地政府对项目资金进行全额监管、封闭运行,确保完成项目建设,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此外,支持2023年8月3日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尚未开工建设的非住宅商品房项目依法申请调整使用性质。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预告登记转让制度。建立城市协调工作机制,化解土地出让合同矛盾纠纷。支持按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办理相关手续。支持通过依法签订补充协议引入合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