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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到2025年,全省水泥、钢铁、焦化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

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要求,依法依规实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和关停退出落后产能;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全省钢铁、水泥、焦化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推进建陶、玻璃、石灰、矿棉、有色等行业深度治理;完善钢铁、水泥、建陶等重点行业企业及锅炉领域绩效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