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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重点领域清洁运输实施方案

3月24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浙江省重点领域清洁运输实施方案》。文件提出,到 2025 年底,燃煤火电、钢铁、水泥、有色等重点行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1比例达到 80%,沿海主要港口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达到80%,其中铁矿石、煤炭等清洁运输比例达到 90%,新能源2和国六排放标准货车保有量占比力争超过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