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保护治理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千秋大计。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的意见》。意见明确总体要求和目标,从全力保障江河安澜、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江河水生态保护、持续改善江河水环境、传承弘扬水文化、完善江河保护治理机制等6个方面提出24项举措。
意见明确,到2035年,现代化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基本完善,防洪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供水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江河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生态系统健康稳定;水文化繁荣发展,影响力显著增强;江河保护治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人水关系更加和谐。
意见提出,全力保障江河安澜,包括构建流域防洪减灾新格局,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构建雨情水情监测预报体系,健全洪涝灾害防御工作体系,强化洪涝灾害风险防控。
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包括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全方位提升节水水平,科学配置江河流域水资源,增强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发挥水资源综合利用功能。
加强江河水生态保护,包括强化江河流域生态功能,改善河湖生态环境,加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建设江河绿色生态廊道,推进河口及三角洲生态保护。
持续改善江河水环境,包括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强江河水环境治理。
传承弘扬水文化,包括保护水文化遗产,传播水文化。
完善江河保护治理机制,包括进一步强化全流域管理,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深化改革创新,强化法治保障,强化科技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