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规定》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当天,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该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介绍,《规定》着重解决5个方面问题。
孙会川介绍,《规定》首次明确餐饮服务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分支机构等的定义,从过去单纯“看数量”转为“看模式”,着重解决过去认定标准不统一导致的监管对象不明确问题。
重点细化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部应当承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着重解决企业总部对门店管理宽松软甚至根本不管的问题。《规定》明确,企业总部对全链条食品安全负有管理责任。
明确界定企业总部、分支机构、门店的食品安全责任,着重解决出了问题相互推诿问题。《规定》明确,企业总部应当发挥统筹管理作用,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要求将标准化、智慧化融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着重解决餐饮服务连锁企业不知道怎么管门店的问题。《规定》明确,企业总部应当制定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加工制作等操作规程,通过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等方式,保障食品安全。
明确企业规模、风险等级对应的监管层级,着重解决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对于监管超大规模餐饮服务连锁企业心有余而力不足的问题。《规定》明确,依据门店数量和风险等级,分别由省级、市级、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不同企业总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