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正式公示能源领域氢能试点(第一批)名单,拟支持41个项目及9个区域开展试点工作,标志着我国氢能产业从规划布局迈入规模化示范新阶段,为“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探索可复制经验。
从试点规模来看,50个主体率先突围。经专家评审筛选,本次试点涵盖两类主体:内蒙古深能鄂托克旗风光制氢一体化合成绿氨及氢能耦合应用等41个项目试点,以及吉林长春松原白城等9个区域试点,覆盖氢能产业全链条关键环节。这是《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实施以来,国家层面组织的首次大规模综合性试点。
此次试点的战略目标清晰明确,锚定“全链条+可复制”核心方向。试点以创新氢能管理模式、探索多元化发展路径为核心任务,重点聚焦氢能“制储输用”各环节技术落地与机制创新。通过项目示范与区域统筹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可推广的技术方案与管理经验,为新型能源体系构建提供支撑。
为实现这一目标,本次试点采用项目与区域双线推进的互补模式,推动技术突破与区域协同并行发展。项目试点侧重先进技术装备落地,如可再生能源制氢耦合化工、掺氢发电等场景,需具备清晰商业模式与突出减碳效果,且优先应用国家重大科技攻关成果;区域试点则聚焦跨部门协作机制与绿色价值实现路径,统筹政策资源与基础设施建设。
为确保试点任务顺利推进并落地见效,入围主体还将获得多重政策红利护航。入围试点将享受多重政策倾斜,包括优先纳入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两重”“两新”支持范围,相关技术装备可优先申报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同时,国家能源局将研究完善氢储能电价机制、推动试点参与碳市场交易等配套措施。